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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关于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第二阶段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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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223)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评价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273号)要求,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集团”)2012年第五次党委会决定,集团管理提升活动于2012108日转入第二阶段,即专项提升、协同推进阶段。为扎实、有序推进本阶段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第二阶段工作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各项部署,力争用一年时间,通过全面整改工作,实现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的重点突破;通过专项提升工作,促进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通过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统筹推进专项提升,推动企业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的转变,为集团做好转型升级、降本增效、风险控制等工作奠定基础,进一步夯实集团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管理基础。

二、第二阶段专项提升重点领域及工作安排

根据自查自纠和自我诊断中发现的集团层面存在的管理短板和瓶颈问题(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待加强;基础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管理效率、执行力有待加强;人才结构有待优化),集团确定以全面风险管理、管理信息化为工作重点,以全面风险管理为抓手,以管理信息化为平台,围绕国资委重点推进的13专项提升领域,以及内部控制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以点带面,逐层推进。集团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专项提升工作,确保管理提升活动取得实效,全面提升集团整体管理水平。(《集团专项提升工作分工表》见附件)

三、第二阶段的工作进度和主要任务

根据国资委的要求,集团管理提升活动第二阶段的时间从201210月起至20138月止。本阶段分为两个环节,即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环节和专项提升、全面整改环节:

201211月底前,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本阶段的工作分为两个时间节点。即,10月中旬前,集团管理提升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资委“四定四落实”的要求,制定完成集团管理提升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国资委中央企业管理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11月底前,集团所属企业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成果,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优选提升措施,制定本企业第二阶段工作计划;集团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划分,结合国资委推进的13项专项提升领域,以及内部控制管理、资金集中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细化提升措施,制定专项提升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计划要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并随着活动进程及时予以补充、细化和完善。

20138月底前,专项提升、重点整改。各单位按照集团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细化措施,围绕控本经营,做好重点突破和专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第二阶段前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跟踪评价。

本环节的工作分为两个时间节点。即,在20134月前,对集团及所属企业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半程”总结,以此为契机,深入做好先进典型的重点培育,通过树典型、立标杆,推动集团内部的对标学习,持续营造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存在方案落实不得力,工作效果不明显,不能做到边整改、边提升、边固化等问题的单位,督促其做好“回头看”工作。在20138月前,及时做好集团管理提升活动第二阶段的各项总结,科学评价阶段工作的效果,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以标准化和制度化加以固化,不断丰富、创新和完善管理提升活动的工作机制,并将相关成果报国资委备案。

四、做好第二阶段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提升活动的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强化活动的领导负责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分层、分类、集中”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按规定的时间和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继续完善活动的信息报送机制。各单位管理提升活动联络人要切实做好活动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达、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工作;要根据集团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案例、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三是继续开展活动的工作调研。运用工作调研,持续推进对阶段工作的协调、服务、指导、督促和考核,发现推广活动亮点,追踪评估活动成效,对活动开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纠偏。

四是建立健全活动例会制度。集团和所属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活动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职能部门活动联络人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报本部门当月工作进度和下月工作计划,交流活动开展的经验心得,反映需协调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研究解决。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活动的宣传动员。

一是继续巩固现有的宣传平台。运用内网、内刊、资料汇编和简报等形式,加强对本阶段的各项工作的宣传推广,持续营造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是继续创新活动的宣传方式。策划系列专访,有针对性对本阶段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进行报道;制作案例汇编,征集集团内部有借鉴意义的企业综合管理或专项管理案例,汇编成册,推动集团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推广。

三是继续拓宽活动的开展渠道。开辟网络建言献策通道,持续运用问卷调查、主题座谈、调研和访谈等多种形式,逐步完善管理提升活动合理化建议平台,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进一步推动管理提升活动的交流学习。

一是通过召开活动现场会等形式继续加强集团内部的交流学习。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工作检查和指导,聚焦典型案例的挖掘,推动典型案例的总结,适时召开活动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做好活动成果的推广转化,不断增强示范效应,推动集团内部的对标学习。

二是通过外部对标和咨询等方式继续加强集团外部的交流学习。各单位要根据活动的进程和需要,组织相关的外部行业对标和专项对标,从外部找差距,明确提升的方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客户回访,就企业管理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从外部找短板,明确提升的要点;抓住自身能力不能解决的难点、重点问题,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培训、咨询服务,从外部找思路,明确提升的方法。在外部交流学习的过程中,注重经验、方法、思路的融合提炼,并最终形成适合自身特点的整改、提升途径。

(四)进一步做好管理提升的协调服务。

一是畅通内部信息交流渠道,加强纵向协调服务。所属企业要运用信息报送渠道,加强与集团的沟通交流,反映活动开展过程中需要集团进行协调统筹的问题和意见;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职能部门也要根据活动的进程,下发调查问卷,及时了所属企业本阶段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组织力量研究解决。

二是发挥职能部门协同效应,推动横向协调服务。对于专项提升任务,特别是集团确定的重点专项提升领域,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推动,狠抓落实;其他部门要根据需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五)进一步做好管理提升的考核评价。

集团领导小组根据本阶段工作进程,持续强化对活动过程的把控和指导,运用工作调研和检查等形式,组织工作组对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进行阶段性工作评价。并在本阶段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集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成效,表彰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交流阶段工作的典型经验,为有序高效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附件:集团专项提升工作分工表

 

 

 

  

附件
           集团专项提升工作分工表

 

类别
专项提升领域
牵头负责单位
集团根据国资委管理提升活动要求确定的重点提升领域
投资决策管理
规划运营部
全面预算管理
财务部
全面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与内审部/办公室
科技创新管理
科技质量部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部
产权管理
规划运营部
法律管理
证券法务部
采购管理
行政管理部
安全生产管理
行政管理部
管理信息化
办公室
社会责任管理
办公室
党建管理
党群工作部
反腐倡廉管理
纪检监察办公室
内部控制管理
风险管理与内审部/办公室
资金集中管理
财务部
对外投资管理
规划运营部
应收账款管理
财务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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