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将承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经山东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开幕式在济南市举行,新建省会文化艺术中心作为主会场、大剧院作为主场馆。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大剧院主体结构、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地下室工程已完成验收。
山东省会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工程选址在西客站片区核心区内,东起腊山河东路,西至腊山河西路,南起日照路,北至威海路,用地面积约23.7公顷(355亩),总建筑面积约13.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4.75亿元。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5万平方米的大剧院,大剧院内设1800座歌剧厅,1500座音乐厅,500座多功能厅,配套建设排练厅和其他辅助功能用房等;2.4万平方米的中心广场;3.7万平方米的地下车库;524米的市政配套设施及室外总体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河道、管线、绿化及景观等)。
项目采用“岱青海蓝”的设计理念,明确地勾勒出山东靠山近水的地理景观及孔孟之乡的文化环境。“岱青”取意泰山,代表了齐鲁人民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勤谨睿智的优秀精神。“海蓝”象征着山东充分利用沿海地理位置,大力发展经济,努力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美好畅想。
大剧院工程于2010年10月22日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8月20日竣工交付使用。目前,大剧院已按期完成主体结构、钢结构工程施工,地下室工程已完成验收,主体结构通过质安站初验。大剧院地下室及地上管道安装已全面展开,即将进入金属屋面及室内抹灰、垫层施工。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10亿元。